误会!!!  | 2008/4/9 21:17:00

 

好久没有写文章了,由于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把

他发表在博客里,所以就不加时间了。

呆呆姐,你曾说过有男朋友后,我就不会写以前

风格的文章了,我发现似乎不是这样的哎

原因在于男朋友不在我身边啊!!有人就抓着我

不放了,刚开学没多久,就差点被整炸脑袋。

哎,愁啊.................

不过还好啊!幸亏我的口才好,终于使他放弃我

(我自以为他应该放弃了)。让他当哥哥好了,

有一个人爱你,你会很幸福,当有两个三个爱你

的时候,就不会幸福了,那是一种痛,把自己大

卸几块的心情啊 ,真的很痛!!

或许我对每一个朋友都太过“亲热”了。人家都

喜欢误会吧!所以才有很多不该有的麻烦。

本来只是把他当一个很有经验的人来依靠,没想

到却让人家喜欢上我(作孽啊)【我自认为没那

么多招人喜欢的地方啊】知道人家对我下了最后

通缉令“从现在开始,我就要追你了,希望你腿

下留情,跑得慢点啊!”我男朋友怎么办啊?就

因为他不在我身边,所以就欺负他吗?(我不是

那种人啊)好不容易做出了最后选择,怎么又在

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,郁闷啊!又要拒绝了,再

这样下去,我都快成爱情专家了!!!

作者:^猪猪^奶茶 | 阅读全文 | 回复(4) | 引用通告 | 编辑
  • 标签:原创 
  • Re:误会!!! | 2008/4/11 21:54:50
    liuqing呵呵
    作者:liuqing |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    Re:误会!!! | 2008/4/11 9:49:01
    lovefish同意了,但是现在不摆我了!!!
    作者:lovefish |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    Re:误会!!! | 2008/4/10 16:42:15
    qinghongzzz。。不是吧。。。对人好点就有人喜欢你了?
    哎!说到底你还是惹人喜欢啊,不然谁理你哦!
    你让他当哥哥,他愿意么?
    作者:qinghongzzz |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    Re:误会!!! | 2008/4/10 16:33:21
    abcd姐妹!爱是一种痛!被爱也是一种痛啊!唉!没有法的啊!谁叫我们人见人家的呢?
    作者:abcd | 个人主页 | 引用 | 返回 | 删除 | 回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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